散装水泥送检取样时,应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1. 确定取样批次:
散装水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如果总量未超过500t但也应作为一个批次进行抽取试验样。
2. 随机取样:

从至少三个车罐里取等量的水泥,确保取样的随机性和代表性。避免从同一位置或特定车罐中取样,以保证样品的均匀性。
3. 样品混合与称量:
将从不同车罐中取出的水泥混合均匀,然后称取不少于12kg(部分规范可能要求更多,如物理检验12kg,化学分析另计)作为样品。
4.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水泥存放时间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对水泥质量有疑虑,应重新进行抽样复验。
5. 见证与送检:
取样过程应有见证人员在场,确保取样和送检的真实性。抽取的检测试样在见证人员的监护下送检测中心,并由建设单位人员填写检测委托单,见证人员需在委托单上签字。
遵循上述步骤可以确保散装水泥送检取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从而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