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对水泥质量提出异议并希望通过仲裁解决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明确仲裁的条件和时机。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水泥出厂后三个月内,购货单位对水泥质量提出疑问,或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与水泥质量有关的问题,并要求仲裁检验,那么企业应依照规定,将同一编号的封存样送水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验。如果用户对水泥的安定性、初凝时间等有疑问,并要求现场取样仲裁,生产厂家应在接到用户要求后7天内,会同用户共同取样送水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验;若生产厂在规定时间内不去现场,用户也可单独取样送检。

了解仲裁的具体流程。仲裁机构会在受理仲裁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如四十五日内)做出仲裁裁决。如果案情复杂,可能需要延长仲裁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并需要通知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裁决。
需要注意仲裁的法律依据。在处理水泥质量纠纷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还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了解其他解决途径。除了仲裁外,针对水泥质量问题,还可以向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水泥质量问题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如建筑物结构安全问题,还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水泥异议的仲裁需要明确条件和时机、了解仲裁流程、法律依据以及其他解决途径。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仲裁机构的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