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搅拌的**时间根据搅拌方式和搅拌物体积有所不同。

人工搅拌时:搅拌时间从加水时算起,应大致符合以下规定:搅拌物体积为30L以下时,需搅拌4\\~5分钟;搅拌物体积为30L\\~50L时,需搅拌5\\~9分钟;搅拌物体积为51L\\~75L时,需搅拌9\\~12分钟。
机械搅拌时:先预拌一次,然后依次加入石子、砂和水泥,干拌均匀后再将水徐徐加入,全部加料时间不超过2分钟,水全部加入后,继续拌和2分钟。之后将拌合物卸出,再经人工拌和1\\~2分钟即可。使用搅拌车进行搅拌时,每一阶段的搅拌时间不少于30秒,总搅拌时间不宜少于2分钟,也不宜超过3分钟。如果是运送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得低于30秒,且应符合设备说明书中的规定;使用翻斗车运送时,搅拌时间还需适当延长。
请注意,搅拌时间可能因具体情况(如水泥类型、添加剂的使用等)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试验要求或施工规范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