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水泥道路的补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土地补偿:对被征用道路所占用土地的价值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会根据土地的类型(如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位置、面积以及地区差异等因素来确定。
2. 地上附着物补偿:
水泥道路本身作为地上附着物,会得到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通常基于路面的面积、结构、使用年限、建设质量以及市场价值或重置成本等因素来评估计算。

除了水泥路面,还可能包括路基、边沟、路灯、交通标志、排水设施等与水泥路相关的附属设施。这些设施的补偿将根据其类型、数量、质量以及使用年限等因素来确定。
3. 搬迁安置补偿:
如果因道路动迁导致相关单位或个人需要搬迁,应给予搬迁费用和安置费用的补偿,以保障其正常的生产生活。这可能包括运输费、装卸费等搬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在拆迁过程中,如果影响到了周边居民或企业的正常通行,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临时安置费,用于补偿因拆迁导致的临时不便。
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对于因道路动迁而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应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停产停业时间以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等因素,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5. 其他补偿与奖励:
在某些情况下,当拆迁方有尽快完成拆迁的需求时,可能会提供搬迁奖励,以鼓励被拆迁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但这不是强制性的,具体有无奖励及奖励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市、县级人民也可能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额外的补助和奖励。
动迁水泥道路的补偿是一个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复杂过程,具体补偿金额和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评估和协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