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应用管桩的工程包括:深厚淤泥等软土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大于10m的膨胀性土或填土基坑工程、以及支护结构挠曲变形计算结果大于30mm的基坑工程。具体来说:
1. 深厚淤泥等软土基坑工程:由于软土层的承载力较低,管桩支护难以提供足够的支撑力,因此不宜使用。
2. 开挖深度大于10m的膨胀性土或填土基坑工程:这类工程由于土体的特殊性质,如膨胀性,可能导致管桩支护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因此也不宜采用管桩。

3. 支护结构挠曲变形计算结果大于30mm的基坑工程:当支护结构的挠曲变形过大时,管桩支护可能无法满足工程的安全要求,因此也不适合使用。
还有一些其他特定情况下也不宜使用管桩,例如:
孤石和障碍物多的地层,因为管桩难以打入。
有坚硬夹层时,管桩可能无法贯穿或难以提供稳定的支撑。
石灰岩(岩溶)地区,因为石灰岩不能做管桩的持力层。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或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但桩身范围内存在中等、严重液化土层时,不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在选择是否使用管桩进行支护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地质条件、基坑深度、支护结构变形要求以及抗震设防要求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