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水泥管本身并不是一个明确的违法行为,其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一般来说:
1. 如果行为人未经允许,擅自拉走或持有他人财物(包括水泥管),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拘留和罚款等。

盗窃:如果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将水泥管拉走,构成盗窃,将受到法律制裁。
抢夺:如果行为人是公然、强行地将水泥管拉走,可能构成抢夺,同样会受到法律制裁。
2. 如果行为人持有水泥管是出于误会、错误或其他非恶意的原因,并且愿意归还或赔偿,那么这一行为可能不构成违法行为。但即便如此,行为人仍然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3. 关于水泥管的特定违法行为,如未经依法批准进行与水泥管相关的施工作业,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但这种情况与“非法持有水泥管”本身有所不同,它更多关联于施工许可和管道保护等方面的法规。
非法持有水泥管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的情境和行为人的意图。如果涉及违法行为,将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如果出于非恶意原因,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在涉及具体法律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指导。